李树仙:积极宣传国歌法弘扬国歌精神
本文转自:玉溪日报
□ 本报记者 宋蝶 “2008年,我在北京参加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期间,有幸到天安门观看了升国旗仪式,当奏响国歌、升起国旗的那一刻,我的心情非常激动,情不自禁地流下了眼泪,内心的民族自豪感油然而生,这是我一生难忘的经历。”近日,峨山县塔甸镇海味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李树仙回忆起第一次在北京观看升国旗仪式时的情景,激动的心情溢于言表,虽已时隔多年,但仍记忆犹新。 “玉溪是伟大的人民音乐家聂耳的故乡,作为土生土长的玉溪人,我对‘聂耳和国歌的故事’很熟悉,也感到非常自豪,作为一名党员、人大代表和基层干部,我深知自己有责任弘扬好国歌精神,宣传贯彻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让山区的人民群众充分认识国歌法的重要意义。”李树仙说。 海味村是一个彝族聚居的山区村,彝族人口占比超过95%,为了让村民充分理解国歌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李树仙常常深入村民家中以“彝汉双语”的形式开展宣传。“每次向乡亲们宣传‘两会’精神或其他方针政策时,我都会穿插讲一些国歌法的内容,让依法奏唱国歌成为共识,同时增强村民们的爱国意识。”李树仙说。 “通过李书记的宣传普及,我们了解到了更多国歌背后的故事。作为一个玉溪人我感到很骄傲、自豪,也学到了很多国歌法的规章制度,我们每个人不仅要会唱国歌,也要爱国歌、尊重国歌。”村民赵文帮说。 “通过不断的宣传学习,村组干部对国歌的奏唱和使用规范有了充分了解,形成了自觉尊重国歌和维护国歌尊严的意识。”海味村委会副主任邱丽芳介绍,为深入做好国歌法的宣传普及工作,李树仙在每次开展主题党日等活动时,都会组织干部们齐唱国歌,倡导大家做国歌法的宣传者和践行者,也让干部们从国歌中获取力量,凝聚起干事创业、奋力拼搏的强大精神力量。 “未来也要继续宣传好国歌法,大力弘扬国歌精神,让海味村户户皆知国歌法、人人会唱国歌的良好氛围一直保持下去,不断激发广大人民群众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的爱国热情。”李树仙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