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足球的“稳定” ,不能用破坏规则来“维护”
记者陈永评述8月5日到7日,围绕武汉长江新注册球员的禁令问题风起云涌,最终的结局是:在武汉长江俱乐部尚未支付多起仲裁案(含拖欠河北足球俱乐部转会费的仲裁案,拖欠5名教练员、多名球员和工作人员薪水的仲裁案)一分钱的情况下,中国足协做出了暂缓执行武汉长江“禁止新注册球员”禁令,及暂缓执行“2022新注册球员禁止出场”的禁令。有关这个事情的前因后果,详见本期本报的详细报道(详见本期公众号二条),在此不一一赘述。
当前的问题有如下几个:
其一,在武汉长江尚未最终清偿拖欠也在运营危机中的河北足球俱乐部转会费仲裁案相关金额的情况下,暂缓禁令是否合适?在和河北足球俱乐部的谈判过程中,有足协官员介入是否有违公平?
其二,10名教练员、球员和工作人员的仲裁案早在2021年3月就提起诉讼,2021年7月就完成仲裁,2021年9月足协就给予武汉长江足球俱乐部“禁止注册新球员”的处罚。如今仲裁案判罚结果已经过了一年有余,处罚也将近一年,而且武汉长江更是在2022年初做出了承诺在7月31日清偿仲裁案的情况下,突然抛出新证据就可以暂缓禁令吗?如果不断抛出新证据,是否又可以一直暂缓呢?未来,是不是所有欠薪的俱乐部都可以找点新证据就一直暂缓下去呢?7月31日、10月31日、12月31日,俱乐部们是不是都可以找点理由不清偿欠薪,罚分也一直暂缓下去呢?
其三,在淄博蹴鞠被判禁止新注册球员出场并弃权被判0比3负,湖南湘涛也因同样原因弃权0比3负,新疆天山雪豹被迫以原有球员残阵出战并且最终1比5惨败的情况下,独独对武汉长江网开一面,公平何在?
不管从哪个角度来讲,在武汉长江一分钱都尚未支付的情况下,做出如此决定,都是有违公平公正原则的,都是对规则的随意解读乃至践踏,都是对中国足球更大的伤害。
实际上,即便不考虑这些,我们仍旧要问:
其一,如果武汉长江在新的约定期限内未能支付给河北足球俱乐部转会费,足协还能坚持原则吗?
其二,足协表示武汉长江递交了让人震惊的新证据,和仲裁案高度相关,需要重新调查,那么这个调查的期限是什么?是14天?是21天?是30天?是60天?还是无限制调查到赛季末?
其三,届时调查结果是否对外公布?前因后果能否真正给外界一个合理的交代?仲裁案最后到底怎么执行?这一切真的会给中国足球一个合理的答案吗?
在记者对本案采访调查期间,也有说法是,中国足协的主要负责人也非常难,因为有些事情也不是他能决定的。这样的情况之前也确实出现过,包括一些政策之前都是直接空降的,往往,业内和媒体都选择了理解。
但今天,我们仍旧忍不住问一句:是谁在干预?干预的人要求你无视规则了吗?干预的人为什么不能去要求俱乐部清理债务,而要求中国足协网开一面呢?也或者说,其实没有那么回事,或者没有那么严重,只是足协自己没处理好而已呢?
一个中国足球的个体,对于规则的漠视伤害并不大,因为有中国足协的规则在约束他们;但如果中国足协也在肆意漠视规则,那中国足球可就真的看不到明天了!
中国足球从金元时代走到今天,其核心绝不是房地产危机,不是疫情,也不单单是中性名,有钱有有钱的办法,没钱有没钱的办法,而是在这个过程中,中国足球的很多人,尤其是中国足协,时而自身选择性漠视规则,时而放任俱乐部对规则的践踏,退让和容忍,一味考虑所谓的大局,粉饰太平,放弃监管,降低底线,一再地任凭中国足球被伤害。
我们总说,亡羊补牢犹未晚矣,但从多年前到现在,我们真的在补牢吗?不,我们仍旧在放水——任不诚信的行为在中国足球的这块田地里肆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