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发布 | 未成年人性侵案中教职工作案比例较高 代表建议公安等部门定期检查
中国网3月3日讯(记者 刘佳)相关报告显示,2021年全年媒体公开报道的18岁以下性侵儿童案例达223起,受害人数 569人,其中,教职人员作案比例居高不下。为保障儿童权益、身心健康,填补相关领域法律及监管空白,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西安分所主任方燕建议,将未成年人性教育纳入日常教学,同时,公安、教育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相关教育机构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及整治。
教职工反性骚扰培训尚为空白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中指出,2018年至2021年,检察机关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3.2万人,年均上升6.1%。性侵已成侵害未成年人最突出犯罪。此类案发场所中,校园、培训机构占比较高。
截至目前,我国已相继出台涉及性骚扰、性侵害的相关法律文件3部,分别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但方燕认为,以上文件规定了教育机构、培训机构等部门预防、报告、处置相关问题的要求,但缺乏执行层面的细则规范。且以上规范针对教职人员(包含男性员工)在预防处置性骚扰、性侵害方面的申诉途径及保护机制尚不完备。同时,教育机构对学生的性教育与防范性骚扰、性侵害的培训不够;对教职员工进行反性骚扰、性侵害的培训基本空白;教育机构大多没有建立工作部门来预防处置性骚扰与性侵害。
建议将未成年人性教育纳入日常教学
基于以上问题和思考,方燕此次带着《关于落实完善教育机构预防处置性骚扰、性侵害工作制度的建议》来到了全国两会。
在建议中,方燕明确提出四大举措:首先,将未成年人性教育纳入日常教学内容。对未成年人(包括男女生)开展性教育以及防范性骚扰、性侵害的教育,并将其纳入学校日常教学内容,告知学生如果遭遇性骚扰、性侵害后的救济途径。此外,在教师层面,建议将反性骚扰、性侵害纳入教职工培训范围。对教育机构教职员工进行反性骚扰、性侵害培训,明确禁止教职员工对学生进行性骚扰、性侵害,将其纳入教职员工行为守则,并定期培训。新入职教职员工必须接受培训后才能上岗。再次,教育机构应建立预防性骚扰、性侵害工作的专门办公室,通过明确办公室人员任职要求、做好教职工培训服务及事后心理辅导等工作内容,做好类案的防范、处理及善后等全链条保障工作。最后,通过公安、教育、民 政、司法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开展文体专项整治。对全国教育机构及面向未成年人的培训机构中的未成年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对发现的不利于未成年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治。
【责任编辑:魏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