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北京证监局局长贾文勤建议 大力发展科创基金 助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转自:中国证券报
2023年全国两会召开在即。全国人大代表、北京证监局局长贾文勤日前在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透露,今年她拟提出通过大力发展科创基金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发展知识产权证券化业务更好服务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依法规制证券期货领域行政滥诉行为,完善第三方配合公众公司财务造假问题防范治理机制等建议。
贾文勤表示,北京证监局将推动首都抓住全面注册制改革契机,助力经济运行整体好转。聚焦资本市场支持科技创新这个重点任务,联合有关方面强化优质科创企业上市培育力度,引导符合国家战略发展方向的行业企业加速对接资本市场。
丰富产品供给 支持企业科技创新
“建议大力发展科创基金,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贾文勤表示,科创基金是聚焦科技创新主题的投资基金,也是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重要力量。为推动科创基金在我国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中发挥更大作用,应有针对性地解决科创基金面临的痛点、难点问题。
具体而言,她认为,应明确科创基金认定标准,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基金引领作用,推动商业银行为科技创新提供长期资金支持,推动长线资金增加对科创基金的配置比重,拓宽科创基金退出渠道,扩大我国科创基金有限合伙人(LP)队伍,形成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专业人才集聚高地。
为进一步支持企业科技创新,贾文勤还建议,发展知识产权证券化业务,更好服务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对于融资租赁模式,建议立法部门研究探讨将知识产权无形资产作为融资租赁物的可行性。同时,积极探索进阶业务模式,建议探索由科技型龙头企业发展针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等专利使用方的知识产权许可费证券化模式,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提升后者的知识产权付费意识以及参与知识产权证券化业务的积极性等。
立足长远,还应完善制度体系,培育良好生态,提升基础资产质量,完善价值评估方法,鼓励多元主体参与,防范违规融资风险。
抓住改革契机 助力经济运行好转
全面注册制改革于近期落地。贾文勤在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北京证监局将推动首都抓住全面注册制改革契机,助力经济运行整体好转。
“注册制改革是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牛鼻子’工程。”贾文勤说,北京证监局将把此项改革作为局内“一把手”工程,全力以赴推动各项改革举措在辖区落地落实。
她表示,试点注册制以来,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显著提升。截至2023年1月,辖区共101家公司在注册制试点下首发上市,累计融资近1600亿元。同时,包容性制度安排为企业发展提供更大空间,辖区11家未盈利企业、3家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企业在科创板上市,1家企业发行CDR,受到市场广泛认可。辖区资本市场生态也持续改善。
注册制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资本市场全要素、全链条。贾文勤认为,全面注册制下,应从三方面着力加强监管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辖区直接融资水平。
在思想上,深化对改革全局性、系统性意义的认识,全力以赴抓好改革落地。在能力上,进一步打破惯性思维、调整监管理念、完善工作方法、优化队伍建设,着力提高监管干部的专业素养和“七种能力”,不断强化科技监管建设,扎实落实全面注册制下加大全过程监管力度的要求,进一步提升监管质效适应改革需要。在作风上,进一步健全注册制下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强化公权力运行全流程监督和证券经营机构廉洁从业监管,切实把各项监督制衡机制和内控要求落到实处,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多措并举 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需久久为功。谈及如何促进辖区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贾文勤指出,北京证监局将立足辖区实际,落实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三年行动方案,努力实现到2025年“上市公司结构更加优化,市场生态显著改善,监管体系成熟定型,上市公司整体质量迈上新的台阶”的整体目标。
“北京地区上市公司和机构数量多、规模大、业务交杂。”贾文勤说,北京证监局将夯实监管主责主业维护市场秩序,进一步强化公司、机构治理,保障首都经济安全稳定。
要严把资本市场入口关,坚持“申报即担责”原则,压实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责任。推动符合经济发展方向的优质企业发行上市,更好地服务科教兴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要通过“双轮驱动”夯实质量关,强化部局所联动,加强信息披露一致性监管,着力提升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针对性、有效性、一致性,打造更加公开、透明、可信的上市公司。
要“零容忍”畅通市场出口,依法严厉打击资金占用、违规担保、财务造假、欺诈发行等证券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首恶”的惩戒力度;持续监测、分析和预警重点上市公司的风险,推动上市公司通过破产重整、资产重组、退市等途径化解风险;巩固常态化退市机制,与地方政府构建更加务实有效的协作机制,坚决落实“应退尽退”,实现“退得下、退得稳”。
此外,贾文勤表示,北京证监局将进一步提升对优质企业动员的深度和广度,进一步加大在北交所上市支持力度,打造北京企业上市优质、高效示范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