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除唯论文唯学历唯资历唯奖项倾向,江苏发布职称评价“新标准”
现代快报讯(记者 项凤华 徐苏宁 文 / 摄)2 月 10 日,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才人事政策新闻发布会举行,解读江苏最近出台的一系列人才人事政策举措。现代快报记者从会上了解到,近期省人社厅制定出台《关于在职称评价中进一步破除 " 唯论文、唯学历、唯资历、唯奖项 " 不良倾向的通知》,坚持 " 破四唯 " 和 " 立新标 " 并举,加快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积极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评价制度环境。
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 " 一票否决 "
江苏将建立健全职称品德首位评价机制。强化品德评价正向激励作用,对在职业道德方面获得各类各级奖励的专业技术人才,在申报职称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在标准量化时适当占一定的权重。实行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 " 一票否决制 ",建立健全失信失范行为评价退出机制。对存在道德失范和严重失信情形,一经查实,一律撤销职称申报资格;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记入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情节严重的在一定期限内取消职称及岗位晋升资格。
将论文由 " 必选 " 转变为成果 " 多选 "
要着力破除职称评价不合理的限制性条件。坚决向职称评审中 " 不看能力论学历、不看业绩数年头、不看成绩数论文、不看贡献数奖项 " 等做法开刀,减少人才成长羁绊。合理设置和使用论文、专著等评价指标,逐步将论文由 " 必选 " 转变为成果 " 多选 "。卫生、工程、艺术、中小学教师等实践性强的职称系列不将论文作为职称评审的主要评价指标。对研究系列人才,聚焦原创成果和高质量论文,注重评价原创性贡献、学术影响力和研究能力,淡化论文数量要求。杜绝无实质性意义的虚假挂名,不得将无实质性应用价值的论文作为应用型人才职称评审的业绩成果,社会科学类专业技术人才提交的参评代表作主要以国内出版机构刊发为主,积极引导专业技术人才把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
破除不合理的学历限制性门槛,除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的系列或专业外,申报人可按照本人长期从事专业申报职称。调整不合理的资历认定规则,对引进的紧缺急需人才,跨系列转评职称时专业相同业绩成果吻合度较高的,可直接申请跨系列晋升。破除论资排辈、重显绩不重潜力等陈旧观念,对 35 周岁以下优秀青年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单独设定通过率。取消人才称号、奖项与职称评定直接挂钩的做法,让奖项成为评价人才能力水平的加分项和竞争择优的参考项。
坚持凭能力、实绩和贡献评价识别人才
树立 " 六个注重 " 的鲜明导向,即:注重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中识别评价人才,支持和鼓励他们不断攻克 " 卡脖子 " 关键核心技术。注重在经济主战场中识别评价人才,建立与产业需求和经济结构相适应的企业人才评价机制。注重在急难险重工作中识别评价人才,将人才在急难险重工作任务中的品德、能力、业绩表现和贡献列入职称评定指标。注重在弘扬传承中华文化中识别评价人才,建立健全有中国特色、江苏特点的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人才评价体系。注重在生产实践技术革新中识别评价人才,对长期坚守生产服务一线岗位作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领军人才,放宽学历、资历、年限等要求。注重在基层一线建功立业中识别评价人才,创新基层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加大爱岗敬业表现、实际工作业绩和工作年限等评价权重。
创新职称评价方式,教案、病历等可作为代表性成果参评
江苏还将全面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结合专业特点,标准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解决方案、创新突破、高质量专利、成果转化、理论文章、智库成果、文艺作品、教案、病历等业绩成果均可作为代表性成果参加职称评审。探索通过学术委员会认定、同行专家评审、第三方机构评价、国际同行评价等方式,提高代表性成果评价的权威性。
实行多维评价,突出社会评价,加大社会效益评价权重;突出市场评价,把申报人员享受的薪酬待遇、创造的市场价值、获得的创业投资等作为考核认定的重要依据。突出科学精准、分类评价,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为重点,动态调整职称评审专业,探索将技术经纪、养老护理等新职业纳入职称评审范围。大力推进数字化转型,逐步探索推广在线申报评审,实现职称从申报、受理到评审通过、领取证书等全流程 " 一网通办 "。在保障信息安全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开放职称信息查询验证服务。
为此,将加强部门协同、省市联动,成立全面纠治职称评价 " 唯论文、唯学历、唯资历、唯奖项 " 问题工作专班,推动落实支持政策、协调解决现实问题,适时开展推进情况评估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