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是什么,有什么用全告诉你
职称取得的方式
(1)、评审评定。由人事部门组成专家评委会,根据申报材料进行归纳评价的办法,是最传统、最遍及的一种评价形式。需要申报人满足相应的学历资历条件,参加继续教育合格,考英语计算机合格,提交工作经历、成果效益、论文论著、荣誉等等材料,经过人事职称评价部门综合评价比较,择优授予职称。
(2)、考试认定。通过职称考试拿到职称证书获得相应的职称,包括:会计、经济、审计、计算、出书、翻译、计算机软件、卫生等专业的资格考试。
(3)、考评结合。考试与评定分别是评价作业的两个环节,专业技术人员须参加统一安排的科目考试,成绩合格后才能请求参加评定,评定通过后才可以获得职称。例如:高级经济师。
(4)、职称初定。简单说就是毕业后实习合格即可授予初级职称。具体来说就是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毕业后从事对口专业工作,见习期满,单位考核合格,不用经过评审,不用英语考试,可以直接认定为初级职称。具体规则如下:
中专结业,见习一年期满,可初定“员”级专业技术资格;大专结业,见习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作业二年,可初定“助师”级专业技术资格;
大学本科结业,见习一年期满,可初定为“助师”级专业技术资格;
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本专业三年,可初定为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博士学位获得者可初定为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获得双学士学位结业后,可初定为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再从事专业技术作业三年,可根据岗位需要参加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定。
(5)、评聘合一。通过直接竞争获得聘任某个专业技术职务的方式。
(6)、审定聘任。主要是针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需要由博士后研究人员提出申请,主管部门审查后,省级人事部门专家审定合格通过,由单位直接聘任。
(7)、转确定。军人转业和外地调来的在企事业单位中从事专业技术作业的人员,如已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按规则权限报相应人事部门审核确定,不用再进行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