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知道丨吓哭小孩子的“血社火”,背后有怎样的文化内核?
剪刀“扎进”脑门,斧头“劈断”胳膊,鲜红的“血液”自演员头上、脸上、身上流淌而下……随着癸卯新年的到来,彪悍又刺激的民间艺术——血社火,也在关中大地上“炸裂”开来,独特的“血腥”艺术让不少人直呼“中式恐怖”。
这种独特的艺术形式,在互联网上掀起了阵阵热潮,陕西的老乡们纷纷讲起了血社火背后的故事——
元宵节前后,在陕西省宝鸡市,来观看血社火的群众络绎不绝,当地家家户户聚到游演的路边,农用三轮车组成的表演队伍仿若“花车游行”般浩浩荡荡,现场是一派人山人海的景象,敲锣打鼓,好不热闹,增添了火热的过年气氛。
宝鸡地区,人们惯称西府,是社火艺术颇具代表性的地区之一,已有两千多年民间社火的历史。
2009年,宝鸡被命名为“中国民间社火艺术之乡”,2006年5月,包括马社火、血社火、背社火、高跷社火等在内的陕西宝鸡民间社火被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其中,画风独树一帜的血社火起源于宝鸡市陈仓区的赤沙镇(也有一说源于陇县东南镇),此外,渭南市合阳县的“血故事”也与之相似,遥相呼应。
宝鸡的血社火是以武松杀西门庆为武大郎报仇的故事为题材,表演内容主要是以斧子、铡刀、剪刀、链刀、锥子等器具刺入西门庆和其他坏人头部。因社火的内容恐怖血腥,十分逼真,而得名血社火。
血社火独特的妆造技术是门秘而不宣的绝活,化妆现场是保密的,一般在当地的村庙里,门口有人看守,不准其他人靠近。
据三寺村村民口口相传,清朝末年,一位串乡打铁的匠人,病倒在赤沙镇三寺村村头,村里一位叫吴穷汉的人,将其接到家里,不仅给其饭吃,还熬中药为他治病,直到他痊愈。为了感谢救命之恩,铁匠打造特制的剪刀、锥子等十多件农家生产、生活常用工具,在元宵节这天,把村民们打扮一番,在村里游行表演,村民争先恐后围观。铁匠离开前,将这套道具留在村里,并将化装技术教给村民。
如今,血社火第七代传人,三寺村的吴福来已过六十,他曾说:“现在农村年轻人越来越少,传承血社火也确实是一件难事,我想传给我的孩子,但是他们常年在大城市打工,对这个不感兴趣。”不过,吴福来将自己的技艺传给了侄子,“老祖先留下来的手艺,不能在我手上失传了。”
三寺村血社火的道具是清末遗留下来的原物,分别是剪刀、镰刀、菜刀、铡刀、锄头、斧头、砖头、凳子、匕首、锥子、宝剑等13件器物,质感古旧,佩戴舒适,为该村社火民俗增添了历史气息。
血社火本来的名字,叫“快活”。
一是取《水浒传》中的地名“快活林”;二是意指铲除了为非作歹的恶人后,人心快活。
在互联网上,有网友疑问,“又是剪刀又是斧子不疼吗?”,当地的村民则纷纷回复道:“坏人疼”“是警示世人的”“寓意惩恶扬善”“每一个都是一个历史典故。”
正如当地群众所说,血社火表演的剧目全是惩恶扬善的故事,通过展示恶人的惨状,告诫人们不要做坏事,而要行善做好事。赤沙镇血社火的故事取自《武二郎血溅狮子楼》,说的是《水浒传》中西门庆和他的手下被打虎英雄武松血刃的故事,体现了武松威武不屈、要为大哥报仇雪恨的决心和气概。
在表演中,“武松”打头带领,身后是被制服的“西门庆”的13个“打手”,在故事中,他们本来想用刀、斧等打武松,反被武松把这些刀、斧扎进他们身体,被概括称为“七拳六脚十三件”。
宝鸡县三寺村的村主任任永生在2017年接受采访时说道,血社火虽然看起来恐怖,但是其目的在于惩恶扬善,村里耍血社火已经有几百年的历史,每年都要用血社火来教育青年人,许多家长也会用血社火的故事教育孩子。
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西安美术学院副教授张西昌表示,血社火民俗紧紧围绕着“仁、义、善、信”而展开,其故事的正向,大多是果敢勇猛、道义担当的英雄。受到惩罚的反面角色,通常是违背人伦、奸诈佞邪的恶徒。单纯的故事情节,明确的角色定位,更易于突出道德的价值取向。
过去,村民没有其他的娱乐活动,即便是在寒冬腊月的露天地里,也会聚精会神地长时间欣赏社火演出。如今,血社火因其震撼人心的表演方式,也吸引了现代人们关注的目光,这一民俗文化逐渐被更多人了解和认知,虽然收获了质疑,却也赢得了更多的喜爱。
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来说,一代代人的喜爱和关注筑成了传承的根基。人们在社火活动中踩高跷、舞狮子、耍社火、扭秧歌,无论是表演者还是观看者都得到了充分的娱乐和放松,生动丰富的群众活动凝聚起群众的团结力量和对来年风调雨顺的期盼。
民俗是民间群众精神所系的纽带,各类民间活动是精神和文化的需求。在这些活动中,民众得以打开身心,酣畅淋漓,陶冶心灵。因此,具有正面导向的民俗不应被粗暴定性为“糟粕”,对文化保持包容是现代社会应具有的美德。
春节,在血社火的锣鼓喧天和欢声笑语中度过,关中大地上的人们辞旧迎新,带着传统的娱乐活动,迎接新一年的丰收和红火。(文/王佳祯)
编辑:王佳祯